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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公租房异议(中山)

家里申请公租房住房办说父亲所住地属集体用地不能申请,我父亲占集体用地少部分,达到公租房居住面积要求条件,也达到年收入低于标准,为什么好多申请通过的都有自己房屋、收入也不错仍可以申请成功,我们一家居住面积根本不够住,集体用地不可买卖,也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家有房有地,审批实在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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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不属国土局职能范畴,建议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住房保障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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