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网 > 郑州房产问答 > 郑州其他 > 郑州装修 > 关于维修基金-请问,2001年的经适房,现在查出该房需要交纳3640元维修基金,应该买方交纳还是卖方交纳,如果卖方不愿意交纳属于什么责(郑州)

关于维修基金-请问,2001年的经适房,现在查出该房需要交纳3640元维修基金,应该买方交纳还是卖方交纳,如果卖方不愿意交纳属于什么责(郑州)

请问,2001年的经适房,现在查出该房需要交纳3640元维修基金,应该买方交纳还是卖方交纳,如果卖方不愿意交纳属于什么责任,能否追究卖方责任?能不能因此要求终止合同,那么交纳的7300元中介费能不能要回?会不会承担违约责任?当时10000元中7300元为中介服务费,500元为过户费,2200元为购房定金。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r****7 热心网友

    您好,在您和卖方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对此没有约定的,应当由卖方缴纳该费用。个人认为是否缴纳维修基金不属于重大违约,由此要求解除合同可能较为困难。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先行垫付该费用,然后要求卖方支付给您。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