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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双方商议提出退还定金,卖方再将房子转卖他人后退还定金,买方不接受并告卖方违约

二手房买卖中,双方商议提出退还定金,卖方再将房子转卖他人后退还定金,买方不接受并告卖方违约二手房买卖中,已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个中缘由双方商议提出退还定金,但卖方由于手头没钱,当时没有明确表明退钱与否,一段时间后卖方将该房子转卖他人后退还该买方定金,此时买方不接受,并起诉卖方违约。请问,此种情况卖方违约的责任有多大?付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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