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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提取公积金的问题-广州

本人于2004年购买物业,并一直提取公积金,(房价36万,已提取约7万)后于2007.5结婚,妻子于2008.10购买房产并提取公积金,现妻子房产于14年2月售出,请问,现在妻子能否以我房产一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什么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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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9 热心网友

    您好!        按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文件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房屋产权人及产权人配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根据您的描述,若该房屋产权已发生变更的,您不具有该房屋所有权,故您妻子及您均不可再凭该房产申请提取。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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