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网 > 郑州房产问答 > 郑州其他 > 郑州法律纠纷 > 我该如何维权-您好!2004年我以亲戚的名义在他的单位集了一套集资房,开始时是私下交易转让的,前两笔交款条写的还是亲戚的名字,后来(郑州)

我该如何维权-您好!2004年我以亲戚的名义在他的单位集了一套集资房,开始时是私下交易转让的,前两笔交款条写的还是亲戚的名字,后来(郑州)

您好!2004年我以亲戚的名义在他的单位集了一套集资房,开始时是私下交易转让的,前两笔交款条写的还是亲戚的名字,后来因建房资金紧张,转让房子的情况又较多,单位就决定让不是本单位的集资人将剩余房款一次交清,此次交款条的名字已改为交款本人。2005年底房子建成,但在等待拿钥匙的过程中有了变化,亲戚单位变卦,说交易属个人行为,不给房。请问这是否属于合同违约,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急盼回复,非常感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2****9 热心网友

    不知您与该单位是否签订有同意你购买的购房协议,如果没有仅凭一部分房款凭据上面是你的名字,无法充分证明单位同意你购房的意思表示;其次,单位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范畴,目的是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该房子是不允许随意对外销售的。因此,这样的购房方式一旦出现纠纷将难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