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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经适房问题-请问,经适房交易是否需要卖方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如果卖方不愿意交纳,也愿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双方协商终止合同;(郑州)

请问,经适房交易是否需要卖方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如果卖方不愿意交纳,也愿意解除合同,是否可以双方协商终止合同;那么我交纳的10000元费用能否退,用什么办法可以退,用不用补充一下合同?中介没有告知我房子物业存在的有关水电存在的问题,中介没有告知,我是否可以认定他们没有尽到告知义务而向他们索要中介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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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热心网友

    您好,经济适用房占用土地是划拨用地,因此房屋上市交易的,需要由买方支付土地出让金以及房屋超标价款。您的这种情况很难追究对方可以隐瞒的法律责任。关于物业问题,确实影响使用并且没有提前告知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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