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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更换住房,再次贷款的额度有无公积金余额和缴纳时间的限制?[上海]

本人于2010年购买一套住房,当时公积金贷款67万,现在还差一点就可以还清了。我们想把这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结清,然后卖了,更换一套更大的住房,再买住房仍然想申请公积金贷款。 请问: 1- 首套房卖了,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然算首套是吗? 2-再次申请公积金时,由于前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刚结清,公积金账户里余额非常少,那可贷款金额是否仍然按照余额*40倍计算? 3-公积金每个月都在汇缴。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贷款是否需要和之前相隔6个月才可以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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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根据您的描述,基本符合首套房贷款标准。 2、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如下: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3、原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的2周左右即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http:www.shgjj.comhtmlywzndk74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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