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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房屋产权70年以后怎么办?有没有网友晓得?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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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2 热心网友

    商品房70年产权,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这里先搞清二个概念,即“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70年产权,实际上是指土地使用权;而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倒塌,永远是房主的。不存在70年的问题。二、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房子的所有权却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设计寿命通常为50年),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1、按法理,假如到期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2、假如提出续期申请,依照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依照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依照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目前,国家规定,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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