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税前扣除-老师, 我查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上海]
老师, 我查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我的问题是:我现在的工资是超过本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资3倍的。上述提到的“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这个”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应该是多少,是我实际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还是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另外,这个12%是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不超过12%,是不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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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单位的税务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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