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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本人于2013年5月26日出售楼房一.

房产纠纷。本人于2013年5月26日出售楼房一户,共计15500元,由于当时买家不能一次性付清,我们双方约定,买定先预付给我10万做为订金,其余房款3个月还清,合同为证,我买这房子时也有贷款,我们约定如果3个月不能还清,买家将要替我承担贷款,结果现在快两年了。买家以没钱为由不还余下房款和利息,而且还私自改变了房屋装修了,请问我现在想要回房子,我不退订金可以吗。我应该要回哪些我的合法权益。他应该怎么赔偿我 的损失。(房照是我名,房照全在我的手里。)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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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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