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合同和阁楼[呼和浩特]

我昨天咨询了问题不知为何没有答复?今天再试一试吧!请问:阁楼高度在2米2以下的是否不应出售?有此相关规定和依据吗?再者,《商品房购房合同》中第十七条:“屋面使用权”指什么?是否指阁楼?如果开发商承诺赠送阁楼,应在合同上体现出来吗?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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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热心网友

    您好!!阁楼高度在2.2米以下的不允许记入房屋建筑面积,开发商赠送这部分的面积只是一个销售手段。屋面使用权是指天台或者平台的使用权。赠送阁楼在不在合同上体现是由您和开发商协商决定的,可以要求其在合同中加入此项。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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