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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事宜-! 本人在海沧看了一套二手房, 房东为2004年一手买的且2005年就取得产权证, 因夫妻离婚于2010年分割财产[厦门]

! 本人在海沧看了一套二手房, 房东为2004年一手买的且2005年就取得产权证, 因夫妻离婚于2010年分割财产时, 将该房产男方的50%产权过户到女方名下, 导致新产权证未满五年, 故想问此情况下, 女业主名下百分百产权, 我们二手买卖过户给我, 是否可以不需要缴交5.55%的营业税? 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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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有关营业税的问题请向地税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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