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贷款 > 上海融资商贷 > 第一套房终止公积金冲还贷,第二套的贷款准备纯商贷,第二套是否能直接公积金冲还贷[上海]

第一套房终止公积金冲还贷,第二套的贷款准备纯商贷,第二套是否能直接公积金冲还贷[上海]

15年11月,第一套房终止公积金冲还贷,公积金尚未还完; 16年4月,第二套的贷款准备纯商贷,如果现在买房,可以直接使用公积金冲还贷吗? 之前有看到有规定“已经办理了提取还贷终止业务的贷款帐号一年内不得重新进行委托受理操作。” 如果是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是否有这个时间限制?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您所指的“已经办理了提取还贷终止业务的贷款帐号一年内不得重新进行委托受理操作。” 是指针对同一套住房的同一笔贷款。但是由于您仍有公积金债务尚未还清,因此不得使用公积金冲抵商业贷款,公积金必须优先偿还公积金债务。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