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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要更改为其中一方姓名(中山)

请问夫妻双方共同接揭的商品房,婚前房产用的是双方的姓名,现在尚未交完全部按揭,在离婚后要更改为其中一方姓名,可以办理吗?需要什么手续?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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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6 热心网友

    你好! 一、贷款未还清过户须先经银行同意。二、办理注销原抵押登记,过户后重新办理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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