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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想吃差价,可以申请取消合同吗?

我是卖方,已经与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30万元卖房。后来我不想卖了,要付给中介的违约金一直没谈妥,拖了个把月意外遇到原来想买房的买家,得知买家与中介的签的价格是35万元。我与中介有独家代售协议,约定的价格是30万元,并说明我不能与买家私下联系,我遇到买家时,那份代售协议的期限已经过了。我只收了中介代买家交的1万元定金,与买家没签任何协议,自然也没有过户。请问如果我知道中介两套价格,我能以中介吃差价申请取消房屋买卖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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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怡 热心网友

    可以取消合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根据第25条第2款,吃差价是被禁止的行为之一。购买者可以向当地住建委或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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