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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且仅有一套怎么界定[上海]

婚前用公积金购买的,与父母共有且仅有的一套,且公积金已经付清,婚后再购买,使用纯公积金,可以认定为首套 请问这共有且仅有是怎么定义? 目前我和我父母共有一套,是婚前的,公积金也已还清;但我父母名下另外还有1套,是他们两人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 我老婆名下无房 如果现在我们婚后要再买一套,纯公积金,这个算满足共有且仅有一套吗,首套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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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6 热心网友

    1、夫妻双方婚前各自和父母只有一套成套住房,并且夫妻名下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债务。 2、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提供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房管部门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为无成套住房为依据。 对于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房管部门登记信息反映实际仅持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依据(目前人均面积为33.9平方米)。 根据您的情况,夫妻一方婚前与父母共有一套房产,再买房初步认定可以按照购买婚房来认定,也就是购买首套房认定。但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需要与《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等资料相结合,最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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