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款已交付,但售楼的说要排期签合同(中山)
本人已将购房首期交付给小榄庆丰锦园,但其售楼小姐说要排期签合同,并且会超过认购书上写的10月3日的日期,叫我不用管那日期。认购书上写如不能按期签合同,属认购方违约。现我该如何处理签合同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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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国土局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工作,何时签约及违约责任等相关事宜,应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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