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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此情况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房吗,可以公积金贷款吗?[上海]

目前家庭有一套房,纯公积金贷款,贷款还有32.5万 计划年后提前还贷,那么提前还贷后,再购买一套房,应该能够被认定为首套房吧。 那么首付是三成,能否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由于和配偶都有补充公积金,是否家庭能贷120万? 不知是否正确,盼解答,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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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3 热心网友

    1、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若贷款结清后,名下已有一套房屋的情况下,想要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必须名下房屋人均面积低于35.1平米,方可作为二套改善型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无法认定为首套的。 2、二套改善型购买普通住房的情况下,首付不低于30%,夫妻两人贷款最高上限不超过120万元。若购买非普通住房,那么最低首付不低于60%,贷款最高上限不超过100万元,另外还要根据您的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等各项信息判断您是否可以贷足以上金额。具体需要根据贷款当时您家庭名下的房屋情况以及您与您配偶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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