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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税收怎么征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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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 热心网友

    由于集资单位本身通常不是建筑企业,其建房过程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国家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以本单位职工或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成立集资建房办(以下统称“集资建房办”),由其以集资单位名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并取得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批淮手续和基建计划,联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与集资单位进行结算工程价款,并给集资单位开具建筑业发票。集资建房办在工程价款结算完毕后不得有剩余资金。集资单位在住宅建成后,办理本单位职工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此类建房由于在建过程中没有取得应税收入。对其“建房”过程不征收营业税。二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成立本单位的集资建房办,由该集资建房办以该单位的名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取得有关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手续和基建计划,并联系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建筑住宅。建设过程中,集资建房办不垫付资金,房屋建成后,由建筑施工单位将建筑业发票开具给集资建房单位(不得开具给集资建房办),集资单位(或通过集资建房办)将建筑工程款支付给建筑施工企业,集资建房办无收支价差,另外向集资建房单位收取手续费。同一个时间段里符合以上条件的,集资建房办才发生了“代建房”行为,对其收取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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