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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2.7亩租赁给汤使用,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

2012年10月1日,李将自己的耕地2.7亩租赁给汤使用,双方未签订书面协议,但口头约定:租期一年,租赁费800元,租赁费已交付。但未约定种植何种作物,后汤在该土地中栽种果树。现租赁期限已到,李想要回该土地,与汤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且已多次通知汤要求搬迁,但汤一直未将果树迁移。现李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起诉应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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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个找当地的居委协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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