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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贷款问题-1:第二套房公基金贷款最少首付几层?2:什么条件才能公基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起贷?能贷多少?首付最[海南]

1:第二套房公基金贷款最少首付几层? 2:什么条件才能公基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起贷?能贷多少?首付最少要几层? 3:公基金贷款上限! 4:男性50岁能否还能公基金贷款?如能贷,放款额是多少?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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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材料,现答复如下 1、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和公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费用50%; 2、申请公积金贷款后仍存在购房资金缺口,可申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中,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受委托银行自行确定。但组合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公有住房所需价款的80%;二手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自有住房所需费用的50%,且首付款或自筹资金应符合本规程第十条第四点的规定。 3、海口市、三亚市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以及公有住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市(县)政府所在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20万元,其他乡镇建造自住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   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公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二手房和灵活从业人员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60%(灵活从业人员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需费用的50%。 4、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公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建造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灵活从业人员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和公有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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