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合租房子时遇见了欺诈,苦于没有租房合同无法维权。 我在过年时租了和一人合租了一个房子
我在合租房子时遇见了欺诈,苦于没有租房合同无法维权。 我在过年时租了和一人合租了一个房子。租房时合同是人家签的。交了半年的房费和3000块钱的房屋物品损坏赔偿押金。我们俩当时是一人一半平摊的。我租了半年后要搬走。找人家要我的1500元押金,她却说不给。还说当时合同上写的租期一年,我只住了半年属于违约。说违约不给退押金。我说押金是物品损坏赔偿的,又不是房子的。他说房子合同是他签的。房子的使用权在他。我们没有房子的话语权。我觉得我被欺诈了,请问我有办法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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