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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维修基金收费标准事宜-福州

母亲和父亲共有一套房屋,母亲和父亲有一儿一女,后来父亲去世,母亲在女儿结婚后,将房屋赠与女儿,(该房屋已经公证,公证说明房产23归属母亲,16归女儿,16归属女儿的哥哥。母亲和哥哥放弃继承父亲的财产份额,母亲还将自己的12产权赠与女儿。最后,办理过户登记,房产证上只有女儿一个人名字。) 请问:1、该房屋是女儿和女婿的共有财产吗?       2、如果是,请说明女儿和女婿分别拥有财产的比例?如果不是,请说明理由。 个人建议,可以请市公证处和司法局法律援助律师回答,或许,他们比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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