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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房申请资格[厦门]

您好!我是厦门居民,无房,符合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有关政策的各种申请条件,但名下有辆价值十万的车。请问,本人是否可以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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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 热心网友

    您好! 低收入家庭申请承租保障性租赁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时间满三年; (二)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家庭资产在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以下; (四)在本市无住房或住房困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保障性租赁房: (一)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的; (三)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十年的; (四)已领取拆迁公有住房安置补偿金未退还的; (五)已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未退还的; (六)其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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