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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里公房16.8平方米承租人是我父亲,有二本户口本,一本户口本2人我与妻子和父亲(已去逝)请教A我该怎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旧里公房16.8平方米承租人是我父亲,有二本户口本,一本户口本2人我与妻子和父亲(已去逝),一本户口6人(哥夫妻和女儿一家),另外有一间10平方米房间(因历史原因没蓝卡),2014年8月开始该XX地块被征收,2015年7月19日最后一天签约日征收所将16.8平方米房间作价165万并同意将10平方米房间作价50万共计215万补偿作置换房屋款分配房子,我同意此方案,但我哥却要求按二证来分配房子,故置换协议无法签约,街道、居委、房管所、征收所、人大代表多次搭平台协商,我哥拒不参加,后来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我也不知什么原因却把注定承租人给了我哥,并要我哥去征收所签约置换合同,我哥不满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分别于上诉至XX院高院要求二证安置都不予支持驳回,我哥仍固执不签约置换合同,直至2018年1月18日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将两间房子一起被强迁了。现在我的财产也得不到有效保障,我哥又拒绝签约,请教A我该怎样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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