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房产网 > 天津房产问答 > 天津其他 > 天津法律纠纷 > 我和我妻于2004年和一个五十多岁的未婚男性写了一分遗赠扶养协仪,并经过公正我该怎么办?

我和我妻于2004年和一个五十多岁的未婚男性写了一分遗赠扶养协仪,并经过公正我该怎么办?

我和我妻于2004年和一个五十多岁的未婚男性写了一分遗赠扶养协仪,并经过公正,我们在他家居住,但是直到2018年,我们在那里还没有分地,也没有宅基地,可我儿子已经该说媳妇了,没有办法,我想回我老家,请问,我能和他解除遗赠扶养协仪吗,我该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b****1 热心网友

    可以协商解除。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