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产网 > 郑州房产问答 > 郑州其他 > 郑州法律纠纷 > 商品房面积比合同面积小11%,我该如何维权?(郑州)

商品房面积比合同面积小11%,我该如何维权?(郑州)

2001年单位买了一批商品房按照房改政策卖给职工,根据单位拿的开发商提供的户型图我挑选了一套98.43平方的房子,由于种种原因房产证一直到2008年才办理好,我发现我的房子房产证写的是88.43平方而不是98.43整整比合同面积少了11%,开发商也承认是他们失误造成当初提供的户型图不准确,这期间同区域的房价由1500涨到4500,如果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我只能获得每平方1500乘以2,也就是3000元的赔偿,可实际上我的损失不止这些,请问律师我能不能要求开发商按照现在的同区域的新房市场价对我赔偿不足面积?或者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全部2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关于交付房屋面积出现误差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首先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解决,如果没有约定的,使用法定条件解决。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开发商补偿的基数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成交价确定,而不能适用新房价,当然开发商同意的除外。以上意见您可以参照。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这个税按说是由房东方交付,但是现在很多业主房屋租赁很少做税务登记,有要求做交税的要提前协商,基本上房东会增加一点租金,愿意交税。这种情况应该找中介方中间进行协商,争取双方个让一步!

共 2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