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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续缴纳公积金满半年的认定[上海]

朋友缴纳公积金如下, 请问这样算连续缴纳6个月吗?如果不连续,是否可以复议?什么时候复议?贷款前还是贷款后? 14年4月22日 缴纳 14年3月 的公积金;14年4月10日 缴纳 14年2月 的公积金;14年2月17日 缴纳 14年1月 的公积金;14年2月17日 缴纳 13年12月 的公积金;14年2月8日 缴纳 13年11月 的公积金;14年10月18日 缴纳 13年10月 的公积金;13年9月27日 缴纳 13年9月 的公积金;13年8月15日 缴纳 13年8月 的公积金;13年7月31日 缴纳 13年7月 的公积金;13年7月8日  缴纳 13年6月 的公积金;13年7月8日 补缴 12年12月至13年5月 的公积金;另外,在13年7月补缴的前面6个月的公积金能被计入用来贷款的余额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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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热心网友

    连续6个月是指最近六个月每月连续正常缴纳,以上缴纳情况存在同一个月的同一天缴纳2个月的情况,按以上情况判断是不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在贷款申请前需要申请复议手续,建议请借款人本人拨打12329提供相关证件号码进行进一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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