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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换工作后的公积金缴纳基数问题[上海]

请问管理员, 如下情况8月,9月,10月公积金缴纳基数应该是按多少交,谢谢 1.7月份以前在A公司工作,7月31号离职,前一年度平均收入为a(小于封顶值) 2.8月份入职新公司B,8月初入职,月工资为b(大于封顶值) 3.8月31号从B公司离职,9月初入职C公司,月工资为c(大于封顶值) 请问: 1.我8月份交 7月的公积金, 以多少为基数? 2.我9月份交 8月的公积金, 以多少为基数? 3.我10月份交 9月的公积金, 以多少为基数? 4.9月份入职新公司后,是否可以增缴补充公积金(如果公司可以补交的话)? 以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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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8 热心网友

    1、8月份缴存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按照在A公司工作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缴存,即a; 2、9月份缴存8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按照b; 3、10月份缴存9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基数按照c; 4、新单位如果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那么你也自入职起由新单位缴存补充公积金,与新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月份不能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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