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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好的合同没去公证 有法律效应么?

我妈妈跟他的老板签的 合同书,承包这个饭店3年,如果违约那么就要拿出80万日元,但是,现在的 经营效果不好,都开始赔钱了,我妈妈不想经营了,但是老板就让我妈妈拿80万日元,我们签的合同 没去公证处公证,只是双方的名字加上指纹,在这种情况下 有法律效应么?PS:我妈妈不是蛮不讲理的人,他跟老板说了 可不可以少要一点钱,但是他说不行,钱也不给减免,又不放我爸妈离开,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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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热心网友

    签好的合同没去公证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办理公证手续。但是,如果双方协商需要办理公证后,合同才生效的,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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