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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的问题[海南]

您好!请问: 1.办理对冲还贷后,还需办理原来的约定还贷吗? 2.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的,每月还贷的金额不一样,可以办理对冲还贷吗? 如果可以,那《海南省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书》中第三条款“月还贷本息额为__________元”怎么填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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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 热心网友

    您好,按照现行的政策规定,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再办理约定提取;“月还贷本息”以您当期住房公积金应还贷款本息为参照填写。如有疑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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