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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请允许提取足额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还贷。[海南]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用于偿还房贷款本息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目前我省规定只能一年一提,归还一年的房贷款本息。既不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也不能减轻百姓的生活负担,建议允许提取足额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还贷,或者提高一次提取的金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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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现就你网上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的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使用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款付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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