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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二手车位使用权与房产同年限,请问签了转让协议,后期要到哪里公证或签署使用权合同??

朋友的车位要转让给我,签了转让协议,可是后期要到哪里公证或者签署使用权合同?原来朋友的使用权协议中有一条:转让后到物业备案,想问一下,备案就可以了,还是必须要公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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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先要弄清楚,该车位能否买卖,有否做过产权登记。如果都没有,双方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用备案、公证等方法不能改变权属性质。物业公司算哪门子政府部门?公证处更不会受理违反房地产法律的协议公证。 如果该车位符合买卖条件,才能依法转让,这时也不用去公证,按房屋买卖手续办。物业管理处也只是告知它一下,它日后向你每月收管理费罢了。 你的情况大概是住宅小区里,地面公共部划出的停车位吧?若是,严格地讲,私下交换使用权仅限于你们两人认可有效,其他人(包括业委会、房管局、住宅业主们)都不会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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