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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台一中家属楼危楼情况反应[平凉]

关于灵台一中家属楼危楼情况反应关于原灵台一中家属楼危楼情况的反应!县住建局及信访办,拆迁办,原灵台一中家属楼(6层)建于1996年是距今20多年的旧楼,该楼地处荆山划破地段,2008年5.2日地震及2013年暴雨洪水后,山体划破,楼地基严重下陷,墙体严重开裂受损,层几次维修加固,但问题依然存在,后被县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坚定为危楼,应及时拆除,但多年过去了无人过问,住户还是住在危楼里,特别是下雨楼顶到处漏水,从六楼水流到一楼,住户整天担心受怕,时刻准备逃离危楼,我们内心的苦楚是难以用话语表达的,好在当中央棚户区改造,百姓近年来县城好多旧房旧楼都被拆除,甚至前几年新盖的楼房都要来了,焕然一新,而为何地处荆山划破地带的危楼,旧楼扯皮无人管?不能尽早拆迁,上级下拨的拆迁费都那里去了?据所属…原灵台一中家属楼36户住户,近200口人强烈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尽早研究的拆迁原灵台一中家属楼,危楼,旧楼,消除严重安全隐患,确保人明生命财产安全! 原灵台一中家属楼全体住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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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这位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了棚改办工作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进行了实地调查,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县棚户区改造是按计划、按片区逐年改造,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申请国开行贷款和发行政府债券两种模式进行融资。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棚户区改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建保〔2014〕253)号第二章第六条(二)、(三)的规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申报必须坚持贷款额与债务风险统筹兼顾的原则;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28号)第一章第六条的要求,棚改债券资金的使用必须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您反映的一中家属楼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受城市发展趋势影响、住户规模较小、远离居住小区、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物业管理跟不上,加之近几年楼房出现了漏水和墙体裂缝,对大家的居住安全造成安全隐患。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将调查情况汇报上级主管部门,5月24日下午,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再次进行了现场查看。根据两次查看掌握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将您反映的区域纳入棚户区改造,由负责,正在积极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项目的审批。祝您身体健康,完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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