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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公积金 换工作问题[上海]

您好,想咨询一下,目前已经找好新单位,准备换工作,假如我2月底老单位帮我公积金缴纳,3月初我已经去往新单位(新单位的公积金汇缴时间也是3月底),但3月中旬我要提交材料贷款预审,可以审核通过吗?还是说必须要等到3月底新单位帮我交过一次才可以? 多谢另外还想补充咨询一下,如果是贷款材料提交了 初审通过之后离职可以吗? 多谢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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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热心网友

    目前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首套房或二套改善);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贷款时账户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如果您贷款时您的账户状态是正常,且已满足贷款前6个月是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原单位2月底汇缴末次公积金到账之后,立即转到新单位,并且新单位帮您账户启封,账户状态转为正常即可。 另外,在贷款申请过程中若出现公积金账户状态停缴,会影响贷款,贷款审批时公积金账户必须是正常状态。由于账户在转移过程中即处于非正常状态,故建议待贷款放款后再调动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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