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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开发商盖房省工减料,业主是否可以索赔?(郑州)

您好 我在数月前订购了洛阳某房地产开发商的经济适用住房一套(顶层,原定制时说好了是:层高2.9米,错层结构,房体外屋顶为坡形,室内屋顶为平层),已预交房款30%,余款按揭.计划2007年2月交付.近期,我在看房时却惊奇的发现,已经封顶的顶层室内房体变成坡顶了.变形的空间让人难以接受不说,将来的装修费用又要很大一笔的投入.开发商的随意改动从来也没有征求本人的同意.找他们交涉,却得到答复为:"国家规定的,原定的结构不利于抗震,所以要改动.如果不同意可以全额退款".在这里我想说:但凡有一点力学知识的人都知道,三角形是最坚固的结构,去掉了底边会怎样?当然可想而知!更谈不是所谓的"抗震"理论了.这明显是"省工减料"行为. 请问他们单方面改动房体结构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我可以向开发商所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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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2 热心网友

    如果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发生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及设计单位同意而擅自作出设计变更,你也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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