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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相城区] 房屋空置物业费收取

本人高铁新城鑫之苑业主,拿房后一直空置没入住。请问普通住宅交付后未入住超过1年以上的,物业费能否打折?购房合同上前期物业服务和临时管理规约上明确注明了未入住物业费打7折,但今天去交物业费被告知有个什么前期物业协议上写全额收取,我不记得有没有签过这个协议,如果签过,那收费以哪个为准?物业是否违反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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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7 热心网友

    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价规字[2014]4号)文件精神,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若服务双方在本细则实施前已经依法通过协议、合同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等事项的,继续按原约定执行。请你查看或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时间及具体条款。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12358转相城区,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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