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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与改善型住房认定[上海]

我老公名下有一套和他父母一个产证的房子,还有一套单独他一个人名字的房子,这两套房子是2001年拆迁的二居室的房子,85平左右。我婚前并无房产,这种情况的话是否已经算有二套房,不可以贷款再买房? 如果想卖掉单独他一个人名字的那套房子置换大点的房子,公积金贷款的话能否算首套贷款?还是算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最多可以贷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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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 热心网友

    您好!您的情况关键要看您老公名下的这两套房屋是否都是您们结婚前的拥有的产证。如果两套都是在结婚前拥有并办理产证的,在您爱人卖掉自有一套房屋后,跟您再买一套两人的自由住房,且经贷款窗口查询你们核心家庭再无其他任何住房,您们是可能可以按照首套进行贷款的。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一个人最高贷款30万,一户家庭最高贷款60万;如果有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10万,一户家庭最高贷款20万。 具体的认定需要与《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等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同时上海公积金“求粉”!欢迎您能关注我们“上海公积金”的新浪和腾讯微博,这里对贷款情况都有详细的图文讲解和漫画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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