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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予怎么需要收什么费用啊!需要什么呢条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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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房产赠与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一、受赠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09]78 号) 就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作了明确。 《通知》 规定, 以下三种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 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 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除上述情形以外,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 受赠人因无 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 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 率为 20%. 二、受赠方需要缴纳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 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 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 函 [2004]1036 号)规定,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 (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外祖父母 )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三、赠与方需要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 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 其计税依据是《营业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 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三)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 = 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 1 +成本利润率)÷( 1- 营业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四、双方需要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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