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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联名卡约定还贷相关问题[海南]

在填写《住房公积金约定还贷申请表》时面临如下问题,望解答 1、等额本金下还贷金额越来越少,每期提取金额如何填写? 2、约定还贷总额是贷款总额还是剩余贷款总额? 3、本人公积金缴费不足以覆盖还贷金额,需要加上配偶公积金,提取金额分配规则是否自行确定?提取金额是归集到一张卡上还是分别归集?(也就是说是否双方都需要办理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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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现行政策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简要答复如下: 1.等额本金的职工办理约定还贷时,最高额度=月还款本金×每期月份数+贷款剩余应还总利息÷期数; 2.夫妻双方可以同时办理约定还贷业务,转入各自联名卡账户内。 具体手续请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咨询办理,如有疑问请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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