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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在住房公积金那,转让人:2007年10月25日现在她男友不履行承诺。

我朋友和男友谈恋爱同居5年,07年10月和男友分手时,男友曾把他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我朋友。因只付首付,房产证在住房公积金那,没办理过户手续。当时她男友给她写了一份转让书,内容如下: 转让书 本人##自愿将####号房无偿转让于爱人###。此志不渝,永不后悔。 转让人:## 2007年10月25日现在她男友不履行承诺。写转让书时过第三人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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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 赠与公证书; 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后 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 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交易契税:成交价*3% 印花税:成交价*0.1% 交易费:成交价*0.5%(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公证费:按房价计算 档次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一般是一百万以下是百分之五. 一百万以上是百分之二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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