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网 > 西安房产问答 > 西安买房 > 西安购房建议 > 离异后如何申请经适房[西安]

离异后如何申请经适房[西安]

我离异后自己在外租房,孩子根据离婚协议判给男方,经适房申请表上家庭成员一栏需不需要填上孩子名字,填上有用没?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孩子未成年(18周岁以下),您申请购买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时孩子不能计入审核人口。        如果您的孩子已满18周岁,并且孩子愿意同您一起生活,需由其本人做出书面承诺:只与您购买一次经济适用住房,孩子可计入审核人口。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