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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婚后有房贷,但房贷一直有一方承担,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首付,婚后有房贷,但房贷一直有一方承担,是共同财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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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1 热心网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由父母出具赠与的说明,经公证处公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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