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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与产权继承-我家共有俩姊妹,(我为女儿)我1999年嫁出去了,我耕作20了年的土地(约82

我家共有俩姊妹,(我为女儿)我1999年嫁出去了,我耕作20了年的土地(约827.4m2),因为2009年规划征拔,弟弟说‘该土地是借给我耕作的并予以收回’弟弟领得了征拔款约3.6万元,我却一分没得 这笔征拔款是否属于我,我是否有资格领取这笔征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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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农村土地承包法有明文规定,保护出嫁女儿的承包权利(第第三十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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