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二手房 > 我2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和中介合同约定:中介办理过户、贷款、土地证等项目。是否可以不予支付?

我2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和中介合同约定:中介办理过户、贷款、土地证等项目。是否可以不予支付?

我2月买了一套二手房,和中介合同约定:中介办理过户、贷款、土地证等项目。我支付1万3千元中介费。其中1万元我已付清。3000元等房子交房当日付。现在实际情况是,贷款是我自己办的,房子今天交,我认为既然中介没有完成全部服务项目,中介费也应该减少。所以我那3000元是否可以不予支付?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1****4 热心网友

    肯定是需要支付的。你不支付钱,他怎么会给你办事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