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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回迁安置房公摊面积如何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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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某提出异议,认为合同无公摊面积的约定,因此,合同上的建筑面积应全部是套内建筑面积,不含公用面积。住宅中心则认为,无公摊面积约定的说法不能成立。理由是,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双方签订的房屋回购合同涉及的是房屋买卖关系,故合同中“建筑面积”术语的内涵是国家法规规定的,是指计价销售的建筑面积,里面已含有公用建筑面积,无需额外注明。此外原告回购的是享受政府优惠价格的危改安置房,其以合同中未提及公摊面积为由不交纳该面积价款,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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