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广州

商贷首次提取,但是因为营改增还没有购房发票,请问首次提取时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印章)。 其中提供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印章)是指开发商开的收据要包含以上信息,还是指收据复印件要有以上信息并加盖开发商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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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    提供房款收据(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金额、详细购房地址,并加盖有效印章)是指开发商开的收据要包含以上信息。 谢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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