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于2月5日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现在他们却说产权方不同意,是要我们重新选异地安置房

于2月5日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现在他们却说产权方不同意,是要我们重新选异地安置房

我们是公房使用证,于2月5日与拆迁办签订了拆迁补偿合同。内容:原地返迁,各种补偿共计十一万,3月6日拿到了合同,但补偿款拆迁办以很多借口一直没有给我们,现在他们却说产权方不同意,要求协商,一种方案:补偿款项各一半;另一种:是要我们重新选异地安置房,我们就能马上拿到补偿款。这样符合规定吗?现在房子拆了,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