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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交房面积超合同补差价

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约定了面积,但交房时多出了2.95平方,需要补差价吗?若要补,又按什么标准补呢?现在房价降了,还是按购房时的高价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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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交房时产权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是允许存在一定误差的,这个在您的购房合同内有相应的约定条款,只要未超过合同约定的误差范围,多出的2.95平米,您需按合同约定的成交价格补足该面积的房价款。 根据《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交房时产权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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