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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7年底拆迁,因老房子面积偏小,该房屋产权证暂时还未拿,儿子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家里父母的老房子(80平方)于2007年底拆迁,因老房子面积偏小,扩大面积部分(60平方)的钱由儿子出的,老房子当时折价30000万,儿子现金出了13万(含扩大面积和装修),因母亲于2009年去世,为了父亲找老伴的问题,父子俩现反目成仇,该房屋产权证暂时还未拿,儿子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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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热心网友

    产权房是指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业主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并且,业主还可以将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在房地产登记机关,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人。业主的房屋可以自行出租、出售,也可以继承、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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